第十一章前往久隆下_重生之白给by毛肚好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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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前往久隆下

  第十一章前往久隆(下)

  树林子往深了走,有处山泉汇成浅浅湖泊,月色藏匿在枝叶间,落在湖面变成点点银光,北堂列大老远便见到赫连恒站那里。

  “主上!”

  赫连恒头也未抬:“……你怎么跟过来了。”

  “刚回来就看见江意要杀小宗锦,说是主上的命令……”“杀了吗。”“我让他先别杀。”

  赫连恒穿的一身黑,在这种月色浑浊的夜晚林间犹如鬼魅。他这才慢慢侧过身,看了眼北堂列:“违抗我的命令是死罪。”

  “那可不,”北堂列笑眯眯道,“但主上这么迫不及待问他死了没,想必也是后悔了吧?”

  “北堂,莫要找死。”

  听见赫连恒如此语气,饶是吊儿郎当的北堂列也收敛了不少,正色道:“主上,他若真是尉迟家的人,杀了太可惜了。……我们此去久隆,去尉迟老家,倘若他能为我们所用,能带来不少益处。而且……主上不觉得,小宗锦和一个人很像吗?”

  “嗯?”

  北堂列眉间微皱,似在思忖:“……我总觉得他和尉迟岚,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相似。我虽然只见过尉迟岚两次,一次是九曲坡之战,另一次是在晏函谷,我们和皇甫联手围剿尉迟那次……脸倒是不像……我也说不上是哪里像,但总觉得相似。”

  这话来得莫名,可正中了赫连恒的心思――他从第一眼见到这个贱籍的小倌开始,便觉着对方和尉迟岚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相似。

  眼神,口吻,还有身周无形的气场。

  明明是个下贱之身,站在他面前气势却不落下风。

  “会不会是尉迟岚的私生子?”北堂列道,“尉迟岚虽然没有娶亲,但男人嘛,在外面有过几笔风流债也不稀奇;宗锦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……”“不可能。”赫连恒忽地开口打断他,“大夫替他摸过骨,年过十七。”

  “那就是流落在外的幼弟?”北堂列接着说,“说他和尉迟家毫无瓜葛,只是个寻常的小倌,我不信的。”

  “继续说。”

  “他若是真的了解尉迟家的事,此番我们前去久隆,他定能帮上忙。”

  “此去也不是打算和尉迟动手。”

  北堂列点了两下头,连声应道:“对,对,主要是不想让皇甫占尽了便宜;那主上若是执意要杀了他,不如把他赏给我?”

  “为什么?”

  “我还挺喜欢他的,可爱。”

  “你想得倒是美。”赫连恒斜眼瞥他,眼神冰冷。

  北堂列说的在理,赫连恒心知肚明。

  只是宗锦无端提起尉迟岚的死,他才气上心头想一杀了之。气过了,他便知道自己不该贸然杀了他――不然何必同意带他来久隆?自然是看中他和尉迟家必定有瓜葛。

  “哈哈,想想而已。”北堂列笑笑,“他不像是尉迟家派来刺杀主上的,他那么想去久隆,我总觉得其中大有文章可做。”

  “他嘴太硬。”

  “那不如这样,我去撬开他的嘴,搞清楚了再杀也不迟。”

  赫连恒未置可否,又转回身去看着脚下一池泉水,良久后才道:“退下吧。”

  这便等同于应允。北堂列立刻咧嘴笑起来,点着头轻巧地回了句“是”。

  ――

  莫说北堂列初次见尉迟岚是在九曲坡之战,就连赫连恒也是。

  只是在更早之前,他便已经熟知尉迟岚的大名――这个年纪还小他两岁的恶鬼,十七岁便一战成名,不到二十就成了尉迟家的家主,短短六年时间,将排不上号的小族尉迟,带领成了呈延国第二家。

  群雄割据前,尉迟家的封地只有呈延国最西的弹丸之地久隆。久隆虽然小,但土地肥沃,富庶可观,引得周边几家垂涎欲滴,都想据为己有。

  当时还在的中行,加上北面的司马、东面的皇甫,三家联手要以武力瓜分久隆。联军两万余人马,而尉迟家不过四千军士,消息传出来时,各个氏族都觉得尉迟可怜,气数已尽。

  谁知道尉迟家的长子,也就是尉迟岚,居然兵行险着打赢了。

  具体是如何,外界难以得知;只知道大致是三家联军兵分六路包夹久隆,谁也不愿意打头阵,试图兵不血刃地让尉迟投降。就这境况中,尉迟岚率两千兵,在久隆与商州接壤的一处隘口,在大雾天的黎明偷袭***营帐,借雾隐匿,火烧连营,竟一击命中直接摘下中行家主的项上人头。

  谁也不知道尉迟岚是怎么得知中行的确切位置,又是怎么知道那日早晨会是大雾。

  结果便是联盟瓦解,其他两家退了兵;尉迟乘胜追击,将群龙无首的中行军赶尽杀绝,不仅守下了久隆,更一举吞并了久隆数倍之大的商州……尉迟岚的名字,便就在那场战役之后,响彻呈延国上下。

  他屠光中行家满门,以绝后患;因此被世人称之为恶鬼,在坊间谣传中长得奇丑无比,像牛头马面。

  赫连恒从那时起便对他兴趣盎然,盼望着能和他交手。等他真的在九曲坡和尉迟岚交手时,才发现对方长得一点也不丑――尉迟岚此人仿佛就是嚣张二字的化身,坐在马上英气勃勃,与他交手时还能狂妄地笑。竟能激起他赫连恒的战意。

  赫连恒只想打赢尉迟岚,将他抓回帐下,问问他是怎么打赢中行的。

  但他还没能做到,尉迟岚已经身死。

  夜色凄迷间,赫连恒忽地伸手入怀,摸出那把乌金匕首。凉意自指尖蔓延至心头,是难以名状的郁闷――他一定会弄清楚是谁杀了尉迟岚,替他,也替自己手刃仇人。

  ――

  待北堂列回到休整地时,江意正蹲在火堆边烤野鸡子,可怜的小倌被绑在不远处的树下,正“唔唔唔”地不知在说些什么。

  “能吃了吗?”他走到江意身边问道。

  “快了,”江意一扬下巴,示意那边的宗锦,“能杀了吗。”

  “不杀,先不杀。”北堂列说,“你塞着他嘴干什么,”

  “他从主上的爷爷开始骂起,骂到你我……太能骂了,受不了。”江意说着,将手里刚烤熟的野鸡子拿开,小刀一挑拆成两半,用干净油纸包着递到了北堂列手里,“给。”

  “谢了。”

  他拿着烤鸡走到宗锦身边蹲下,先在宗锦眼前嗅了嗅烤野鸡的香味,再道:“吃点不?”

  “唔唔!”

  “这样,你别闹腾,我请你吃好吃的,”北堂列道,“我就给你松开嘴,成交就点头。”

  眼睛通红的小倌重重地点了点头。

  北堂列没想太多,当真依言去取下了塞在他嘴里的布条。可他万万没料到,就在一刹那,宗锦面红耳赤、血管暴起地吼出了声:“赫连恒你个杂种!!你他娘……唔!!!”

  北堂列只好皱着眉又把他嘴塞上了。

  “你何必呢,他真的会杀了你的。”北堂列索性往他身边一坐,捧着野鸡子撕下来一个肥嫩流油的鸡腿,“先不说主上杀不杀你,你不想吃吗?你闻闻。”

  他就这么拿着鸡腿,递到了宗锦的鼻间。

  香味直直扑进宗锦的感官里,霎时间唾液便渗了出来。

  ――他从出城两个时辰就睡着了,一直睡到晚上,期间水米未进,这会子正饿得前胸贴后背。

  烤野鸡的香味简直能夺人心魄,宗锦被塞着嘴绑着手脚,想挪也挪不开,只能死命偏过头,试图离鸡腿远一点。但北堂列比赫连恒还气人,鸡腿就那么寸步不离地跟着他,他怎么躲,北堂列就怎么追,让他无处可躲。

  “你老实一点,就可以吃鸡腿了。”北堂列说,“我们还可以边吃边聊,不好吗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“鸡腿不香吗?”

  “……”

  “我这儿还有偷偷带的牛肉干,无香卤的,”北堂列另只手伸进自己衣兜里,再摸出来一个油纸包,和鸡腿呈两面夹击之势围剿宗锦的嗅觉,“别看无香平时冷淡,她手艺是一绝。”

  “唔唔唔唔!”(老子不吃)

  宗锦刚“唔”完,肚子便“咕――”地宣告投降。

  北堂列笑容更盛:“你看,你也饿了,不必硬撑。……我们聊聊,你愿意聊,我就分给你吃,如何?”

  骂了这么老半天,该发的火也差不多发干净了;宗锦冷静了许多,人一冷静下来,就还是会觉得好死不如赖活着。他饿得胃绞痛,被肉香味勾得受不了,犹豫了几息功夫后才终于不情不愿得点了点头。

  北堂列再度替他拿下塞嘴布,不由分说地塞了片卤牛肉进他嘴里。

  宗锦囫囵嚼了几下便吞掉,一边咽一边道:“再来点。”

  对方好像是真来关心他的,贴心地撕下一条鸡腿肉,递到他嘴边,刚刚好他够不着的位置:“喏,我这人嘴碎,喜欢闲聊,你跟我聊一句,我就喂你吃一块,如何?”

  “你他娘的……”“诶,别骂人,你再骂江意都要忍不住杀你了。”

  宗锦瞪着他,呼吸声粗重,显然又要发脾气了。

  “说真的,小宗锦,聊聊。”北堂列说,“你真是尉迟家的人吗?”

  他看看香嫩流油的鸡腿肉,又看看北堂列的脸,很快便得出结论――北堂比赫连还要贱。

  要是他没吃,大不了就是顶着香味挨饿;可现在他吃了,意志力已经被撕开了一个口,被击破也只是时间的问题。

  宗锦嘴角耷拉着,忿忿道:“是。”

  “哎,这就对了嘛,”北堂列如他所言地把鸡腿肉递到了宗锦嘴里,“那你怎么会在轲州,当了小倌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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